|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国家粮食局:部署玉米和大豆临时收购工作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国家粮食局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今年的临储玉米(2425,-1.00,-0.04%)和大豆(4758,12.00,0.25%)收购工作,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 通知明确,此次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为:内蒙古、辽宁每斤1.07元,吉林每斤1.06元,黑龙江每斤1.05元;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为每斤2.30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各指定库点要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对农民交售的玉米和大豆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做到敞开收购,保护农民利益。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期限截至2013年4月30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