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可外扬,可我实在受不了了。我今天就要给大伙扬扬,出出这口恶气。
我和丈夫是经人撮合结的婚,有一个女孩,我俩结婚已经8年了。刚开始,他虽然没有甜言蜜语,但对我还算体贴.他重男轻女,我生下女儿后,他对我冷嘲热讽,气得我整天掉眼泪。但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作为父亲,他对女儿也越来越疼爱。这个谁都知道,我不能给他埋没了。
分家分到的财产不多,倒分了一堆债务。我生孩子做剖腹产,花了几千块,他生了一场大病也花了几千子。过日子这钱只出不进,还有1万多债务。他不去想挣钱的法儿,在家里却斤斤计较,成了一个“金钱至上”的家伙。烦死人了。
孩子的小衣服穿着小了,送给亲戚。他恼火,跟我横吵竖吵,理由是给老二(二胎)留着。我说都是亲姐妹的孩子穿,到咱生了老二,不就转回来了。他气呼呼地说再转回来也不要了,别的孩子穿过有细菌。
我们这边有红事随礼挺正常,一到我娘家有红事随礼,是随一回吵一回,一句话,嫌随的多。
最近一次干架是前两天,俺娘已是60岁的人了,身体常年有病,最近又生了点气,想准备寿衣,让俺们仨闺女一人买一件儿。我们姐妹仨一商量,觉得万一买了,老人再相不中,还不如每人出100块钱,让老人自己买算了。
就为这100块钱,他又和我大干了一场。第二天我从地里回来,老地方的“大钱”转移了,只剩下买菜的零用钱了。他更不和我与孩子说话,耷拉着个脸,难看死了。
今天,在咱农民报上(他也成天看报),我要跟他说道说道:我和你结婚以来,一直是省吃俭用,勤俭持家,有了女儿我身体变胖后,才买了两条裤子,今年经济有些好转才买了一件汗衫,有时还穿姐妹给的衣服。给俺娘这100块钱就算我买了衣服还不行吗?作为闺女,对生养自己的母亲,最后的一点孝心也不该尽吗?
你可能是穷怕了,我不是不知道,你是为了这个家着想,可现在我们手里并不缺少这100块钱。你知道吗,为这事,我心凉透了。你已经不把我当妻子,把我当外人当家贼防着,就是那句话:是可忍,孰不可忍?
现在已经好几天了,我俩互不理睬,家里形同冰窟。苦闷之余,想出去打工,可又舍不下懂事可爱的女儿…… 南宫市读者 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