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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 犹如儿戏

时间:2012年03月19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点击: 【字体:

 

在这个追求效率的时代,就连婚姻的程序也变得简单与快捷,然而婚姻并不是游戏,需要太多的责任与义务,不然“闪婚”迎来的只能是“闪离”。近日,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闫某与被告许某(女)于2011年3月份相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同年5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闫某发现许某娇生惯养,并经常因为家务琐事与自己争吵。与二人同住的闫某母亲也因为二人的争吵打骂而导致急性心脏病发作。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闫某感到身心俱疲,他认为实在不能与妻子共同生活,便到三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深入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务琐事闹矛盾。现原告闫某诉请离婚,被告许某也表示同意。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就财产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并自愿离婚。
据调查,绝大多数“闪婚”夫妻认识两三个月便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却因婚前缺乏必要了解而导致婚后不幸福,致使部分人选择了结束婚姻关系。法官建议:夫妻双方结婚后要相互扶持、相互理解和宽容,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不能把婚姻当儿戏。

廊坊三河市人民法院 贾红岩 高莉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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