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献县读者秦江问:我和女友已经有了小孩,想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但是女方父母不肯把户口本拿出来。
我们是真心相爱、自愿结合的。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去领结婚证该怎么办?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赵永茂律师答: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又不存在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那么男女双方就可以登记结婚,其他人无权干涉,包括双方父母。
但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见如果没有户口簿、身份证,在登记结婚时的确存在障碍。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簿,首先要看看是什么原因,能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父母这样做自然有他们的想法,尽可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的规定,向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这些办法都不行,最后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父母出具户口簿,协助你们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