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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民政局:马某有困难可临时救助 望都县城区办事处昌盛社区马某多次来信反映生活保障问题,望都县民政局调查后答复:当事人家庭原3人领取城镇低保金,月领450元。2015年5月城镇低保复核时,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未让进家门,也未见其妻儿。在近几年的入户走访中,始终未见到其子。当事人一直声称其子在北京看病,居住在其女儿家。根据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对常年不在本地居住、不配合调查的,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民政局取消了马某的低保待遇。
昌盛社区所有申请低保家庭都是按户籍所在地向城区办提出书面申请,城区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城区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经民主评议后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 当事人2015年12月达到退休年龄,从2016年2月起月领取退休金598.57元。目前在望都县金龙房地产打工,月工资1000元,其家庭月收入共计1598.57元。根据望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望都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马某家庭月人均收入799.28元,暂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低保条件,如生活出现临时困难,可采取其他方式救助。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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