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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如何办理和申请?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的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 民。 昨天,民政部召开发布会提出,农村低保要提高至国家扶贫标准。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表示,不仅要看家庭收入状况或者财产状况,还要适当地考虑家庭支出情况蒋玮表示,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改为按人的需求来定,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服务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方面,民政部提出了最低要求,不得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蒋玮指出,照料服务标准首先要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来定,如果是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那么照料服务标准就低一些,如果是半自理的,那么标准可能就高一些,完全丧失的可能标准最高。将来的标准针对每一类对象,将根据他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纳入到不同的标准档次去。” 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办理程序 农村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一、户主申请 三、乡镇政府审核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审批后公示与发放 (作者:今日头条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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