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村民质疑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寿灵村农田流转:大片农田竟成挖砂地?

时间:2016年08月12日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字体:

  当初流转时说用于水产养殖和观光农业,如今怎么就变成了砂石老板眼中的肥肉?”7月27日,眉山市东坡区多名村民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和四川在线问政四川等平台反映,该区尚义镇寿灵村承包出去的30多公顷(500多亩)良田,如今却被挖砂石挖得满目疮痍。

  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农田是如何一步步变成砂石场的?7月29日,民情热线记者前往眉山市东坡区调查。

  □张梓菡 本报记者 阮长安吴浩 文/图

  良田变身采砂场负责人称已缴矿产资源使用费

  7月29日早上8点多,民情热线记者来到东坡区尚义镇寿灵村。沿村委会通往1组、2组的村道没走几步,水泥路就凸凹不平,重车碾压痕迹清晰可见,过半路面积水超过10厘米深。

  距离1组不到300米处,一座巨大的砂山平地而起,高出周围的水田近10米。砂山和水田中间,被一排蓝色挡板隔开,不时可见人员和车辆出入。透过挡板可以看到,以砂山为中心,挡板内的水田已被挖得沟壑纵横,深处低于地面五六米,堆砂的地方高出地面近10米。砂山周围,几辆挖掘机和翻斗车停在一旁,周围超百亩土地上,已被砂石铺满,挖砂、运砂痕迹清晰可见。

  小陈及多名村民提供的材料显示,这片砂场位于寿灵村1组、2组的农田中央,这片农田面积约30多公顷(500多亩),之前一直是水稻田,2011年被寿灵村1组、2组以“900斤黄谷/年/亩”的价格流转出去,由本地人周某承包用于养大闸蟹。后几经转手,现在被一家名为灵蟹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蟹岛公司”)接手,并于2013年签了“租期20年”的承包合同。

  灵蟹岛公司现场负责人彭堰说,接手这片地后,原本打算用于水产养殖和生态农业,在对原有养蟹田改造过程中,刚挖到两米深就“偶然发现下面有砂石”,后“立即停工”,并向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分局(以下简称“东坡区国土局”)申请挖砂。在缴纳了147万多元的矿产资源使用费后,获得采砂许可,随后公司就开始采砂,并陆续对外出售砂石。按照公司计划,将挖6口大小差不多的鱼塘,到4月20日已经挖好第一口鱼塘,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即30亩)。

  上述说法得到东坡区国土局、砂管办的证实。砂管办主任张书说,今年3月初,接到申请后,砂管办等委托地勘队勘测,核准“鱼塘改造面积为3.33万平方米(即50亩)、砂石资源储量12.3万立方米”。此后,经区政府、区国土局、砂管办等部门同意,该公司在缴纳147万多元的矿产资源使用费后,被允许“处置该项改造产生的砂石”,同时,区国土局要求“鱼塘改造严禁超出规定范围”。

  不过,这片承包地“到底哪里能采砂石”?民情热线记者采访时,尚义镇政府、寿灵村村委会对此都表示“不清楚”“无法监管”。“目前采了多少砂石”?不管是东坡区国土局、砂管办,还是尚义镇政府、寿灵村村委会都表示“没法统计”。

  直到民情热线记者采访时为止,审批4个多月后,这里可以开采砂石的范围尚未划定,而灵蟹岛公司挖砂、堆砂的面积早已远超3.33万平方米(即50亩)。而按彭堰的说法,6口鱼塘全部挖好,面积大约12万平方米(即180亩)。有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若灵蟹岛公司6口鱼塘全部挖完,采砂面积必将超出审批面积。

  如此采砂何以被允许?属当地国土局“创新性做法”

  原本是农田,土地流转后变为鱼塘,改造中“偶然发现”砂石,审批后变为采砂场。这一系列运作合法合规吗?

  东坡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因此,即便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田)转为非耕地也受到严格控制,且必须经过国土管理部门批准。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接受咨询时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一般耕地(除基本农田之外)可以修建渔场,但必须依规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手续。

  东坡区国土局耕保股工作人员武晋说,寿灵村流转的这批农田是一般农田(非基本农田),流转用于养蟹、养鱼、发展观光农业,属于大农业范围内的用地,一般视为没有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国土部门也是“知晓并同意”的。“挖塘过程中偶然发现砂石资源,肯定要立即停工并向国土部门报告。但因为储量比较少,如何合理处置,此前并无明文规定。”东坡区国土局矿管股负责人说。

  2014年至今,东坡区国土部门尝试了一种“创新性做法”——报区政府、国土局同意后,按规定收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允许业主处置改扩建时挖到的砂石。东坡区砂管办主任认为“这样既能有效保护砂石资源和财政收入,又能促进砂石合理使用”。

  据他介绍,这种做法在全省其他地方尚不多见,在眉山更是首创。2014年至今,整个东坡区以这种方式核准了5宗砂石采挖,灵蟹岛公司是最大的一起。

  根据东坡区要求,此次147万多元矿产资源使用费已缴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用账户。

  大面积挖塘改变土壤性状但现行法律对此无禁止规定

  尽管公司的做法,看似步步皆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允许,但当地村民还是充满疑虑——“这样挖塘采砂的田,以后还能不能种地哦?”

  实际上,灵蟹岛公司挖砂期间,附近寿灵村1组、2组几十口老井齐刷刷出现井水浑浊、缺水等情况,为此,该公司还花70多万元补偿给这些村民。

  据我省农业领域一名资深人士说,大面积挖塘会改变土壤性状,客观上会对土地耕作条件产生影响,但因现行法律法规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加之经济价值高于种田,各地几乎都有挖塘养鱼的现象。

  省农业厅一项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省30亩以上规模流转中种粮仅占27.9%,“非粮化”已很普遍。在2016年1月份的省委农村工作会上,相关负责人再次提到,个别地方甚至借流转之名,行“圈地”之实,把耕地拿去挖塘养鱼、建休闲山庄、办农家乐,埋下“非农化”“非粮化”隐患。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

  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要求,要在耕地上进行挖砂等非耕地活动,必须经过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按法定程序对土地性质进行变更,即由一般耕地变更为一般建设用地。上述案例中,该公司仅向国土部门缴纳资源使用费而未经法定程序改变土地性质,其土地性质仍为耕地。因此,这种在耕地上挖砂的行为已违反上位法的禁止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讲师宋小青博士认为,“农地农用”要求农地不得被擅自改用做工矿用途。就此案而言,挖砂属于采矿行为,该公司发现地下有砂石,就去国土部门报备并缴纳矿产资源使用费进行开采,实际上,这种违背了该公司最初的租地合同中“承租的土地用于水产养殖以及水产品和农业观光旅游开发”的约定,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此外,国土部门收缴矿产资源使用费后,必须变更该土地的用途即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后,方可让公司进行开采。

(作者:阮长安吴浩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