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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人社局: 建议赵某与单位协商解决

时间:2016年07月03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涉县人社局:
  建议赵某与单位协商解决
   涉县井店镇禅房村赵某来信反映能够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后答复:1993年5月至今,当事人在更乐镇派出所从事联防员、伙夫工作,不属于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1月,当事人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91.16元。由于双方对劳动关系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所以建议当事人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渠道解决。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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