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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村民莫名“被办宅基证”邻居去世两年竟办证(图)

时间:2016年06月21日信息来源:大河网 【字体:

巩义村民莫名“被办宅基证”邻居去世两年竟办证(图)

  这份宅基证上的宗地图显示,土地使用者为李新福。编号内的1998即宅基证办理时间1998年。而多人证实,李新福在1996年已去世。

  记者王新昌文图

  核心提示丨宅基证申办程序非常严格,但老家在巩义市回郭镇北罗村的李钦上6月8日意外获知,1984年后从来没有申请办理宅基证的他,竟有1993年、1998年两个版本的宅基证。除了李钦上家“被办证”外,巩义市国土资源局还被指为死去了两年多的亡人办理宅基证。

  投诉

  20年后得知“被办证”

  李钦上的父亲叫李新有,李钦上的大伯李新福生前住在他家西北侧。“我爸一直都说因为和大伯家有纠纷,两家都办不来宅基证,也一直没有申请过办证。今年6月8日,一次偶然机会,我看到了我们家的宅基证,而且有1993年、1998年两份。这些证在大伯家藏了20来年。”李钦上说。

  1984年3月25日,当时的巩县人民政府对两家都核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两家中间有4米宽、10.11米长的公用地,平均分配记录到两家宅基地使用证上。围绕着这些共用地,两家纠纷不断。

  按照有关规定,在解决纠纷之前两家都无法办宅基证;若双方协商好了,只能同时申请办理宅基证。由于两家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李钦上家也没有申请办证。

  “大约20年后,突然得知我家办了两份宅基证,而大伯家的宅基证使用面积一直在变大,我们家的一直在变小;他们家1984年是295.6平方米,到1993年增加到341.7平方米,到1998年时已增加到343平方米,但根据土地证上长宽核算,应该是346.9平方米,比1984年多出51.3平方米,这里面有占我们家的46平方米,还有其他邻居的宅基面积。”李钦上说。

  现场

  李家老院不敢翻盖

  回郭镇北罗村距离巩义市区10余公里,紧临回郭镇镇政府驻地。13日,在北罗村,记者找到了李家的宅基地。李钦上家的老房子低矮,院内阴暗潮湿。

  “老房子住着难受,一直想翻新,但想着咱们没有宅基证,担心推倒后不让再建,也就一直没翻盖,这次看到自家原来也有宅基证,且被别人偷偷代办了,还藏了20来年,面积也缩小了,感觉很稀奇很不安。”李钦上说。

  这些低矮老房子北面邻居是李会刚。他将自家的老院房子推倒后,希望建起新房子,但遭到李新福的后人阻拦。“好说歹说,他就是不让我们建,这才知道他家偷偷办了宅基证,国土局违规办证,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何在?他们偷偷申请的宅基证里有我们一部分面积。”

  疑点

  土地使用者1996年去世,宅基证却于1998年办理

  大河报记者在查阅宅基证材料时发现,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涉嫌为死者办宅基证。一份宅基证上的编号为(1998)069703号的宗地图显示,土地使用者为李新福。

  编号内的1998即宅基证办理时间1998年。而多人证实,李新福在1996年4月7日已去世。

  在一份录音中,有人问李新福的孙子李朝辉,对李新福是在1996年去世有无异议?李朝辉回答没有异议。

  邻居李钦周说:“(村民)李红令(音)第一个孩子出生那年,李新福去世的,现在这个孩子都21岁(注:农村常指虚岁)了,算算也就是1996年。”

  李会刚、李明轩等村民都表示,李新福去世时间在1996年,巩义市国土局为其办证时,他已去世两年多。

  调查

  四邻称,宅基证邻居签名系伪造

  大河报记者找到了李新福、李新有各自在1993年、1998年的两份宅基证材料,发现同一年的两家宅基证上的签字都疑似同一人字迹,甚至连手印都极为相似,可能是同一人指纹。

  李新福家的四邻中,除了李钦上,还有3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李钦周说,宅基证上的签名不是他签的,“我们两家有宅基地纠纷,印象中他曾托人求签字,但两家纠纷没解决,我肯定不会签的”。

  李会刚说,他原本与李新福家不是直接邻居,因为李新福家宅基地不断扩大,到后来他们两家成了邻居,但他没有签过字,也不知道有签字这回事。

  李新福的另一个邻居是李永元,远在新疆。他委托侄子李明轩处理家事。

  “我大伯十六七岁去了新疆,今年都80多岁了,其间就回来了三回,没人找他签字,他也没签过字,你看连他的名字都写错了,他是一元钱的‘元’,签名里是永远的‘远’,这百分百是假的,我若知道是谁瞎胡签的,还要追究代签人的法律责任呢。”李明轩说。

  回应

  不探讨两家宅基证合法性

  随后,大河报记者来到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工作人员表示,农村宅基证都是本人申请的,各乡镇土管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人员前去测量地,“为了避免纠纷,四邻也都要到场,确认没纠纷后签字、按手印,随后才进入制证程序”。

  记者提出,希望国土局调查一下两个问题:李新有宅基证被别人办理且藏了20来年,是否涉及“被办证”,以及伪造签名,冒领的情况;李新福1996年去世,国土部门1998年批准其办证,是否涉及为“死人”办证的问题。

  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表示,“一把手”崔局长、分管副局长、地籍科刘晓利科长都在市里开会,没法儿安排采访,让记者留下问题和联系方式,稍后回复。
 
 

  当晚8时许,记者接到地籍科刘晓利科长电话。她说李新福1993年办过宅基证,1998年12月办的是变更宅基证,扩大了原来的使用面积。“他是1994年5月申请的,村委审核也在1994年,1998年12月发证时,不掌握李新福已去世两年多的情况。”

  关于四邻签名手印系伪造,是否影响宅基证合法性的问题,刘晓利不予探讨,希望司法部门裁决。“1998年办的证,我不在这儿工作,我不是当事者,也和你们一样是旁观者,我也能看出来……”她说,对于李新有家被别人办宅基证问题,她要求李新有后人找国土部门反映。

  作者:王新昌文图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王新昌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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