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酒驾送伤员 撞人后逃逸 出于哥们儿义气送伤者去医院,途中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将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撞死并逃逸。5月12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孙某批准逮捕。
4月29日晚,孙某与几个朋友相约到文安某饭店喝酒。在喝酒过程中,孙某一好友李某和他人发生口角大打出手而受伤。 见此状况,孙某主动提出将李某送往医院治疗,但是孙某没有车。情急之下,孙某将自己喝酒的事情抛之脑后,借车送伤者到文安县某医院治病。在去医院的路上,孙某看到李某头上不断冒出的鲜血,车速越来越快。当行驶到民族路一路段时,隐约发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过快,孙某躲闪不及将电动车撞倒。 发生车祸后,孙某赶紧下车查看,电动车驾驶员倒在地上抽动。他以为没事而且车上伤者情况比较紧急,便开车走了,致使电动车驾驶员死亡。 孙某将伤者送至医院后,竟将撞人之事抛在脑后。当办案民警找到医院时,孙某才想起,却又担心自己酒后驾车之事暴露,便谎称是自己弟弟开的车,意图逃避刑事处罚。 办案民警见孙某说话闪烁其词,便找到孙某弟弟核实情况,最终识破了孙某的伎俩,将其当场抓获。 孙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廊坊市文安县检察院 (作者:魏宁 高山花 邢培培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盗窃货款两万元 一小时后就被抓下一篇:入室盗窃被发觉 挥拳打人变抢劫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酒驾送伤员 撞人后逃逸]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