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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民宗局: 李某没提出过五保申请 长梁乡大宏山村李某来信反映生活保障问题,沽源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调查后答复:当事人自称生活条件中等,家有五六万元存款。当事人超过60周岁,已领取社保金。2010年,其妻子患病后享受低保待遇,现每月130元。当事人夫妇的农村五保待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正常申报审批程序公示调查后确定,而李某未提出申请。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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