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国刚
近日,廊坊霸州市东段乡石家堡村一位村干部来信,想让记者为“农村最基层的村干部、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呼吁、呐喊”。
该读者以自己为例:月工资仅为700元,而目前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7月1日起执行)为1100元/月,相差整整400元。
700元,平均每天仅为23.33元,在物价飞涨的当前,这点钱能干些啥?也许仅够个人糊口而已。
河北省约有24.5万名村干部。据记者了解,待遇偏低是个普遍问题,不仅仅是霸州市石家堡一个村。记者在日常采访中,偶尔和村干部聊起待遇问题,很多人都避而不谈,有时追问得急了,他们说:“每个月就给那么点钱,哪好意思跟你们说啊!”
的确,村干部待遇偏低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在农村,村干部是个很尴尬的角色,“好人不愿干,坏人干不了”。村干部也是人,也要养家糊口,并且还不能是一般的人,人缘要好,能力得强,精明能干,八面玲珑。这样的人在农村算是能人,顶着“能人”的名儿,却享受不到“能人应有的待遇”,你说人家心理能平衡吗?另外,不少地方有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村干部家的日子过得不好,村民不会服你,工作不好开展;如果日子过好了,村民们又会心生疑虑,工资那么低,你凭什么盖新房、开汽车啊?肯定拿了不该拿的钱。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的事情多且杂,东家的狗咬了西家的孩子,李家浇地淹了张家的庄稼,王家的媳妇和赵家的大哥关系不太正常,这些鸡毛蒜皮、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村干部都得管。一年365天,没一天消停,还得保证随叫随到。
这些事真要干起来,累啊!但工资收入明显对不住他们的付出,低收入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很多地方出现了村干部“空巢”现象,顶着村干部的名,又不得不出外打工,以补贴家用。
低收入与高强度的工作,让不少村干部心理不平衡,因此也使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目前各级财政对农村拨款项目较多,这些钱大都要过村干部的手,而农村财务工作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看着这些钱,有人便动起了心思,拿点补贴家用不为过,也算是对自己辛苦工作的补偿。在这种心态下,很多村干部走上了犯罪道路。唉,这些人真是可恨又可怜。
在网上查到,2008年底河北省曾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将逐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收入,力争经过几年努力,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看过这条消息,不由得苦笑,“争取”“努力”,才达到人均水平,唉,有点同情咱们这些“村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