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魏县双井镇双南村 葛国英
最近,笔者在农村采访时听到一些农民反映:他们在乡镇的集市上或者进村售货的流动服务车上买的衣裤,穿了几天就开线了;新买的皮鞋穿不到一个星期就掉了底;电池不禁用,很快就没电了……碰到这种情况的农民气愤地说:“现在集市上卖的很多东西质量不过关,真该有人管管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村的消费品市场日益活跃,这就给广大商家提供了广阔的销售空间。一些见利忘义的商家趁此机会,将在城市无法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转移到乡村,在一些个体商店、流动货车上公然销售。
笔者曾在魏县某集镇上看到,一个长达百余米的货摊上,陈列着食品、烟酒、衣服、鞋袜等数百种商品,衣服、鞋袜等商品多数没有注明生产厂家,而食品包装上也多数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笔者看到一些包装上印有“旺旺”“娃哈哈”等知名企业标识的商品,仔细观察却发现包装粗糙,有些只是模仿名牌产品的外包装,实际上却是不知名厂家生产的。这些商品虽然价格便宜,但质量却难以保证。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打假治劣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执法部门在城镇加大了打假治劣的力度,在城镇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将假货“上山下乡”。二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购物有图便宜的心理,辨别假货能力比较差,购买商品时很少会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识,即使发现自己买了假货,也自认倒霉,勉强使用或食用,不会依法要求赔偿损失。三是农村市场比较分散,打假力量相对薄弱,有关执法部门管理难以到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商品的真伪、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因此,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商品十分必要。有关部门要向农民宣传假冒伪劣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不要图便宜去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引导农民学会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识;同时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