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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工地施工未铺设安全网 工人失足坠下高楼身亡

时间:2015年07月09日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字体:

  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施工工地出现安全隐患,房顶玻璃缺失,底部应设安全网而未设,导致工人从12米高的房顶坠落到地面。事发后没有依法报告,而且舍近求远,将伤者送至河北救治,最终致其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史某、徐某、范某及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张某提起公诉。

  2014年9月,史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分包了位于本市丰台区的一个外装工程,史某被任命为驻工地代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2014年12月末,工程已完成大半,但是房顶的一块玻璃没有安好,由于安全网数量不够,原本铺设在下面的安全网也被撤掉,挪到其他地点使用,也未设警示装置。

  2015年1月初,工人房某在房顶施工完毕、准备收线时,不小心踩到了玻璃缺口处,由于没有系安全带,直接从房顶坠落,而且下面没有铺设安全网,房某直接从12米高的房顶摔到地面。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的张某、史某并没有报警,也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向监管部门汇报,而是在救护车没来的情况下,史某让工人将房某抬上私家车,送往医院。最终房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史某的公司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鉴于本案属于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史某、徐某、范某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鉴于总包方的安全主管张某负有报告职责,但在案发后不报安全事故,转移伤者,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以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

(作者:刘晓玲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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