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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剧毒农药到底该不该禁?高毒、剧毒农药到底该不该禁?
食品安全法修订案近日通过,其中一条备受瞩目,就是有关高毒、剧毒农药的禁止使用问题。按照修订案的规定,任何蔬菜、果树、茶叶等农作物禁止使用高毒、剧毒农药。 据悉,在多次审议中,许多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出于食用安全考虑,希望法律能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对此,农业部意见认为,全面取消上述农药的条件还不成熟,且部分高毒农药残留低、效果好,不建议全面取缔。因此,三审稿仍继续允许使用高毒剧毒农药,但强调要加快研发替代产品,鼓励以低毒农药取代,并增加规定:对瓜果、蔬菜、茶叶和中草药不得使用高毒、剧毒农药。 反方意见: 如果禁用, 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受多大影响? “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是什么含义?如果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对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影响有多大?如果使用了,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又有多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对农业生产安全、粮食安全的影响怎么做比较?”陈国令委员表示,应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对人的健康影响实际情况告知社会。 任茂东委员则摆出了前例作为自己观点的论据: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撤销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流磷、对流磷、磷胺等五种剧毒农药的生产,2007年1月1日全面禁止,全面禁止了这些农药的8年中,粮食没有减产,反而连年增产。“怎么说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就影响粮食安全?数据从何而来?” 杨震、朱静芝、郑功成等几位委员提出疑问:为何限制了瓜果蔬菜中的使用,却不禁止在粮食生产中使用?吕薇委员则建议,现行法律一定要适合现在农民的文化水平和农村生产组织方式,因此,与其禁止特定农药类型,更应该明确农药标准、农药生产环节应该由谁管理,而不是把辨别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责任加诸于农民。 正方意见: 有些粮食问题, 没有它们就解决不了 但也有列席的人大代表认为,剧毒高毒农药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的确是不可或缺的。张文成代表认为,逐步取消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这件事从实践上看应该慎重。 “因为从传统农业一直延续到现在,这些农药我们在农业上使用更多,农业特殊时期发生大面积病虫害,别的农药又没研制出来,又不能替代,一旦发生以后并不是减产,而是绝收。我们在农业的实践使用过程中,(这类农药)通过一段时间的降解,不会对粮食产生其他任何大的危害。我在农村当了40年农村党支部书记,有些特殊的农业灾害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而且制造的高毒农药生产的过程当中也是针对某一种东西,没有这种农药就解决不了。农业上如果一下子全部取消,我看现在还不是时候。”张文成代表表示。 另一位列席全国人大代表周海波也指出,禁止剧毒和高毒农药“实际上不现实”。“大家都知道砒霜,它是剧毒药品,但也没有被禁用,只是要求严格控制使用。还有医学上钾离子静脉推注是很危险的,因为如果“高钾”推到人的心脏中,会使心脏停搏或者是死亡,但是在有一些严重低钾的情况下还确实需要推高钾,在医学上也没有规定禁止静脉推注,只是要求严格掌握它的指征。” 他建议,将相关法条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替代现在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国家严格控制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并建立追溯机制”。 “现在土壤的污染,农作物的污染已经超过了工业污染,土壤污染的形势非常严峻,最主要的污染来源还是农药和化肥,虽然是低毒农药,但是鼓励使用,也还会加剧土壤的污染,因此建议将鼓励使用删除。”他表示。 据北京青年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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