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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物价局:医院停车场没有违规收费 就高碑店市辛桥乡菊花三台村读者刘某反映的“医院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涿州市物价局调查后答复: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已将停车场的管理交由涿州市二康停车场,双方签署协议书,涿州市二康停车场负责停车场设备的购置增设及停车场的管理和收费。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涿价费函字【2015】3号执行,并使用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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