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求和不成 动刀伤人近日,经饶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饶阳县公安局依法逮捕了涉嫌故意杀人的赵某镑。
2015年1月21日18时许,饶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五公镇邹村赵某艳报警称:其父亲赵某三被人扎死。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经详细询问报案人赵某艳得知:犯罪嫌疑人赵某镑(男,45岁,深州市北溪村乡西留曹村人)系其丈夫,两人因感情不和,目前已分居近半年。赵某艳住娘家饶阳县五公镇邹村,赵某镑住深州市西留曹村,且赵某艳诉赵某镑离婚诉讼案正在审理当中。 1月21日16时许,赵某镑为缓和夫妻关系、表示歉意带着烟酒等礼品来到岳父家,求和未果后离开岳父家。因一时想不通,他于当日17时许携一把48公分长老式刺刀返回岳父家中,将赵某艳、岳父赵某三砍伤后逃离案发现场,后赵某三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经过调查走访,民警推测赵某镑可能藏匿于深州市院头村。在深州警方的配合下,民警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深州市北溪村乡院头村李某某(男,46岁,深州市院头村人,嫌疑人赵某镑的朋友)家中将犯罪嫌疑人赵某镑抓获,并将涉嫌包庇罪的祁某某、李某某一同抓获,带回饶阳县公安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镑对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祁某某、李某某二人也如实交代了其二人包庇赵某镑的犯罪事实。 截至笔者发稿获悉,赵某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饶阳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祁某某、李某某二人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赵泽民 吕露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倒卖假货 终于被捉下一篇:冒充警察行骗 半年之后落网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求和不成 动刀伤人]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