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舆论监督 >> 浏览文章 |
|
不作为 乱作为 白沟新城17名工作人员被追责 本报讯(记者张宝程)2月10日,保定市召开“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白沟新城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对1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报的典型案件包括:高碑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白沟镇市场分局局长刘自军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稽查队队长杨铁良负有监管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白沟新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刘建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工作人员杨宗云工作失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市场科副科长穆银生工作失职,给予行政降级处分。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白沟新城分局局长詹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行政许可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张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临时聘用人员姜增菲由于工作疏忽、衔接不到位予以辞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白沟新城分局局长刘志轩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于建国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祖龙潮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董文杰主持全面工作期间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兼用地规划股股长崔学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用地规划股副股长张丛亿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白沟新城分局局长曹文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王喜奎分管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地政科科长李金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河北农民报2014年部分舆论监督稿件回访下一篇:没有了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不作为 乱作为 白沟新城17名工作人员被追责]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