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舆论监督 >> 浏览文章 |
|
张家口市通报8起损害发展环境案 本报讯(记者张宝程)为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全市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日前,中共张家口市纪委、张家口市监察局对该市8起损害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康保县康保镇卫生院刁难办事群众案。2014年4月,该院职工马云在办理“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报销中,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致使前来报销人员多次往返,并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职工马云警告处分,院长冯义诫勉谈话。 二、张北县战海乡越权收费案。2013年,该乡违规收取张承高速项目工程C、D标段临时占地土地复垦保证金。经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乡农经站站长王晓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长兼会计马云飞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乡党委原书记张占斌、乡党委书记米继东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三、桥西区工商局西清河分局搭车收费案。2013年以来,该局借验证、换照之机向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维协会费,且该局存在违规处罚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西清河分局负责人赵永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桥西区工商局副局长祁晓东、局长赵志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察北管理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违法行政处罚案。2014年5月,该队在办理无证运输树木案过程中,处罚程序不合法,属违法行政处罚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中队工作人员李峰警告处分,中队负责人张建国行政警告处分,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王彦青诫勉谈话。 五、桥东区胜利路办事处向阳坡社区乱摊派案。2012年,该社区原主任李薇,为完成订报任务,擅自要求辖区低保户垫付资金订阅《张家口日报》,低保户多次催要未果,且李薇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不在单位或者只上半天班,居民有事经常找不到本人。经研究决定,给予李薇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六、阳原县工商局西城分局执法不力案。2011年6月,该分局工作人员李建斌、王亚军对商户王某无照生产经营问题进行了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对违法生产点予以取缔。2013年8月,王某被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并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建斌、王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赤城县交通局运管所乱收费案。2012年8月,该所执法人员崔跃华在国道112线和宝平线交汇处收取司机200元未开票。2014年3月30日,被媒体曝光。经研究决定,给予崔跃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八、怀来县环保局新保安工作站违反财经纪律案。2013年以来,该站收取排污费、罚款未上缴财政,用于站内日常开支和给职工发放过节费。经研究决定,给予副站长班勇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站长牛长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共张家口市纪委张家口市监察局认为,上述8起典型案件,损害了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了发展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得到深刻警示,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切实按照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要求,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使制度发挥应有效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对发现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作者:张宝程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河北高阳县:养猪场臭气熏天盼监管下一篇:没有了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张家口市通报8起损害发展环境案]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