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农民头条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曲周县交通局自制警车上路执法,开天价罚款单

时间:2014年08月1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主题:曲周县交通局自制警车上路执法,开天价罚款单

邯郸市网友在本网论坛发帖并打电话给管理员,表示对事情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现转发与此:


     2014年8月15日,我驾驶冀DH0987号半挂车正常由北向南行驶在定魏线,当行至安寨路口南500米处时,遭到曲周县运管牌号为冀D00E26执法车辆(车上载四位执法人员)的追赶,当时一没有鸣警笛,也没有喊话,我行驶的速度约70公里每小时,上述执法车辆在追赶我车辆约4公里,在追赶止的一瞬间,执法车辆突然行驶路线向我们倾斜,意图拦截我的车辆,致使我车被迫停靠在路边。         执法车辆下来四个人称我私改车型,上来就要开我的车,执法时没有向我出示任何执法证件,随后我被迫将车开至安寨的停车场,至今也没有给我任何扣车手续,但却将我各个证件(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资格证)扣押拒不退还,执法人员带我到曲周县道路综合执法队,该队胡主任称:你·私改车型,罚款15000元。我不知道曲周县综合执法大队依据什么对我做出罚款,我认为对我的处罚过重,对我来说是天价罚单。
        另,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开着的是一辆经过改装制成警车,按照公安交警系统车辆信息显示,冀D00E26是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这让我很疑惑,如果说私改车型属于违法行为,那为什么他们还知错犯错呢?8月19日上午,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让我去交通局处理此事,最后,胡主任让我拿3000元方可放车,请问胡主任是按哪条做的处罚?特此,我提出质疑:
1,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上路追车执法是否符合执法程序?
2,要求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公示当时执法的全程执法录像。
3、在没有出具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该执法大队扣押车辆是否合法?
4、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有关规定,改装车型可以当场改正的予以现场纠正,不做任何处罚。
请问:曲周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扣押我的车辆是根据什么做出的天价处罚?而改造车型这种行为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作为一个普通的运输司机,我真不敢说我能比执法部门更能懂太多的交通运输条例。请有关领导调查,还我一个公道!
                   邯郸草民:徐志江

下面为论坛截图:

曲周县交通局自制警车上路执法,开天价罚款单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曲周县交通局自制警车上路执法,开天价罚款单] 的评论,总共:2条评论
zhuangjia 会员:zhuangjia   前天 11:42 2
国家规定路政不能追车。《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 作规范》。《规范》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 测,应当提示或者引导车辆进入检测站点,尽 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 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 遵守下列程序:(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 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 安全防护装备;(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 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 避免引发交通堵塞;(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 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 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 备;(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 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 全;(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 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同时,《规范》明确规定:不得在行车道 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遇有拒绝 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 ,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遇有驾车逃跑的,除 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 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超限检测站 点或者执法人员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 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jiangtingting 会员:jiangtingting   前天 11:33 1
最好有图有真相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蜜桃熟了
    深州报友温运彪喜摘蜜桃,享受丰收的喜悦。[查看]
    乡间小路和果园“别
    农民不容易!报社李鸿儒老师和韩双志老师来滦南王君家果园参观,李老师手扶[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