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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没手续 依法被取缔 5月19日,栾城县公安局南高派出所联合县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取缔两家非法生产塑料颗粒窝点。
5月19日,栾城县公安局南高派出所在与县环保局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在栾城县南高乡西宫二村和南十里铺村有两家非法生产塑料颗粒厂。该厂是把废塑料、编织袋清洗后用电熔炉融化,冷却后进行切割的方式生产塑料颗粒。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难闻气体,并将污水直接排入渗坑,对周围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经查,这两家塑料厂均无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为国家明令禁止“十五小”企业。民警和环保部门遂立即对这两家塑料厂进行查封,并在南高乡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将厂内生产设备拆除。目前,此案已移交栾城县环保局处理。 石家庄市栾城县公安局 俊岭 龚贺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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