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河北: 建筑行业立新规预付工资再开工 据新华社电 7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未缴存或未按规定额度缴存,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办法》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发放,工资表经现场公示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每月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银行确认后,直接从预储金账户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如数划转工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预储金账户1个月以上未发生工资划转的,银行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当预储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时,采用一次性划转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合理调度资金,以保证工资专用账户有相应的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当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或未按规定划转预储金超过1个月时,施工企业应当停止施工,控制经营风险,并向当地住建部门报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河北: 建筑行业立新规预付工资再开工]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