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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庞苏庄调地:双方都有气 调成“一锅粥”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 李月锋
为了均衡土地, 排号“顶窝”调地是该村的惯例 与全国所有农村一样,邢台市威县方家营镇庞苏庄村经历了农村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承包,尤其是1998年第二轮承包时,该村给村民签订了承包合同,并经过县公证处“公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县官不如现管”。尽管承包手续合法、齐全,可村干部坚守1990年以来的“村规民约”,依旧5年调整一次土地。2005年,该村进行了“顶窝”调地,添地、去地的户约60来户;期间,个别户提出异议,认为“调整土地违法”,村干部就挨家挨户做工作,平息了出现的“风波”,调地工作进行了下去。 啥叫顶窝调地?这是邢台市威县、临西、南宫一带流行的一个词,意思是为了解决添人添地、去人去地的问题,各生产组(村)将每年的新增人口(娶进门的媳妇、出生的孩子)按先后顺序排队,下一年(回)调整土地时,让减少人口的户(出嫁的姑娘、死亡人口)让出“多余”的地,一对一“补充”给相应的添地户,而其他户的承包地不用变动。“顶窝”调地就是这样来的。 一晃到了2009年3月,庞苏庄又开始“顶窝”调地。村民李长海说,这次调地,村里没有开群众会,原村委会主任按照添地户的顺序号,一个一个挨着写条子,村干部一看谁家的姑娘出门了或者谁家死了人就去谁家的地,让添地户拿着条子找去地户要地。 从河北农民报记者手头的材料看,通过这次调地,李长海的2.93亩地调给了葛乃祥,冯海秋的2.312亩地调给了庞恩顺,冯书刚的1.2亩地调给了庞俊英、2.85亩地调给了王之昌,王之江的2.5亩地调给了王之奇,冯书栋的2.134亩地调给了庞士峰、2.296亩地调给了庞军生、张善华的3亩地调给了葛文江……该村有十八九户去了地、二十四五户添了地,涉及近50户。 今年59岁的村民李庆杰说:“2009年3月,村干部见我女儿出嫁了,就去了女儿的口粮地,调给冯庆堂2.89亩,调给葛乃玺2.96亩。我当时不同意,村干部来家里做工作,还让添地户给我施压,迫使我放弃了承包权。” 调地没调好, 叔侄相争、邻里纠纷,乱了村风 既然去地、添地是一对矛盾,那么去地户心中的愤懑终究是要爆发的。村民冯书刚说:“我是第一个反对调地的。村里2009年去了我家1.2亩地,2010年又去了2.85亩地,我坚决反对这样做,村主任就让添地户给我闹事,抢种了我的地。”于是,冯书刚从上访到“对簿公堂”,坚决向村委会“讨说法”。 方家营镇副镇长张志勇说:“我当时是包村干部,曾对庞苏庄村主任说,村民同意就调,不同意甭硬调,别弄出事来,可他不听乡里的话。” 冯书刚说,一开始,威县法院不立案,他多次找省高院、最高院,往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网站举报,跑了1年多威县法院才立了案。2012年,威县法院判(冯书刚)输了;他继续上诉到邢台市中院,中院要求发还重审,2013年威县法院又判他输了;冯书刚再次上诉,2013年,邢台市中院终审判决:村委会和添地的农户败诉,要求停止耕种并返还冯书刚的承包地。 在冯书刚的影响下,庞苏庄村18户农民先后递交了诉状,一致要求“村委会、添地户停止侵害,返还抢占的土地”。 遗憾的是,面对这种不稳定的局势,庞苏庄调地的行为并未停止,而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村委会将5年一调“改革”为一年一调,种种怪象因此出现了。 常某女儿出嫁不久,村干部便将常某女儿的口粮地“许给”常某侄子,让侄子找他叔叔要地。常某不同意,说:“村里为这调地的事正在打官司,这是违法的,我不能给你地。”村干部又鼓动常某侄子坚持不懈地要地,无奈之下,常某说:“要不这样吧,地可以给你,咱订一份协议,要是村委会输了官司,你把地还给我;要是村委会赢了官司,我的地就不要了。”这句话惹闹了侄子,两家翻了脸,争议的那块地双方都不敢种,2013年荒芜1年,眼下还在僵持中。 村里将李某的地调给葛某,李某不同意,葛某抢着种。2009年4月,李某媳妇在地里浇地时,添地户葛某将李某媳妇摁进水沟暴打一顿,住院治疗10天,费用花了3000多元。无独有偶,杨家、冯家也因调地的事结了怨,在地里抢着耕种时,冯某与杨某媳妇动了手脚,杨某媳妇受伤住院。 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方廷说,从2009年调地以来,村里上访的、告状的、打架的、吵骂的经常发生,各项工作很难开展,村干部的精力主要是应付法院、信访局,解决群众矛盾。李方廷说:“真的是太难了!没想到,动地弄出这么大的乱子。” 村民赢了官司 “煮熟的鸭子”何时飞回来 打官司是老百姓最无奈的选择,其中的辛苦劳累说不清,还要付出大把大把的血汗钱。李长海说:“我们是原告,从威县法院到邢台中院,折腾来折腾去,哪个官司也得万把块,一共打了14个官司,十几万元扔出去了。”李长海说,还有20来个被告,他们也得花十来万,两败俱伤啊! 采访中,村民将厚厚一摞“判决书”摆在面前,记者审视再三,心里很不是滋味。在这摞判决书的背后,是农民起早搭黑往法院奔波的背影,是农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的姿态,是农民拿着钱雇人写诉状、请律师的场景。 经过两三年上上下下的周折,冯书刚第一个胜诉了,接着,李庆杰、李长海、杨庆广、冯永华、刘秀珍、冯永坤……相继接到邢台市中院胜诉的判决,去了地的农民笑了。 后来,冯书刚等人陆续向威县法院执行局交了执行费,他们期望早日得到“失联”四五年的土地,期待“煮熟的鸭子”早日飞回来。随着春种时节的到来,胜诉的农民、去了地的农民迫切希望尽快收回调走的土地。 但是,不停地奔波、不停地催促,换来的仍是等待。威县法院执行局张贴了“公告”,也多次亲临现场,但均遭遇添地户的“游击战”。执行局局长高风楼表示,法院一到场,添地户就跑了;法院一走,添地户又去地里干活,去地户还是不能种地,执行难度很大。法院下一步将与镇政府配合,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行到位。 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年不动”不切合农村实际 从法律和政策角度看,庞苏庄村去地的农民获胜了,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从农村实际工作看,“三十年不动地”的政策与农村实际明显脱节,亟需进一步完善。 邯郸市馆陶县、广平县等读者多次给记者反映,他们村20岁以下的年轻人都没有地,想种地都得租赁别人的地,“农村为啥年轻人少?他们没地种,不出去打工连饭都吃不上”。 邯郸市成安县一位25岁的青年农民说,他家只有1口人的地(1.1亩),要养着媳妇、两个孩子,吃饭都困难,他希望尽快调整土地,让耕者有其田。 4月17日,记者与威县庞苏庄农民李长海、李庆杰等座谈,他们并不反对调地,而是觉得“俺村的闺女出嫁了,村里就把地收了回去。而女儿在婆家又分不上地,这样做太不公平。” 张志勇是一位在乡镇工作20多年的“老乡镇”了,现在方家营镇分管农业工作。他认为,庞苏庄的“调地”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不合中央政策,所以,村民打赢了官司,村里就乱套了。而在威县其他村,也是几年调整一次,村民习惯了,也没人上访告状,“调地”的制度就坚持下来。因此,应该从政策层面对“调地”进行统一规定,如果仍坚持“30年不动地”,很多农民到了40多岁还分不上地,这是社会稳定的隐患。 见到庞苏庄村支书李方廷时,他不住地唉声叹气,说:“太难了,村支书太难当了!没地的给村里要地、要吃饭,有地的又调不出来,村支书成了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等这个问题(上述问题)解决清了,村里稳定了,我就撂挑子不干了。” (作者:李月锋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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