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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18户村民称集体土地无故被征为国有近日,瑞安市汀田街道汀十村村民向人民网温州频道《百姓接待室》反映,瑞安市国土局汀田管理所将该村张碎南等18户村民的集体土地强征为国有土地。 2月26日,张碎南等18户村民收到一份瑞安市国土局汀田管理所邮寄来的通知,称汀十村因旧村改造项目已被征为国有土地,让村民十五日之内前往该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逾期将直接予以注销。 一村民称,被征的是汀十村E地块,此前自己只知道该地块在旧村改造的范围内,但对土地性质要转为国有一事并不知情。相关部门事先也没有征求过村民意见,他认为这属于强行征收。 另一村民则表示,如果要将该地块征为国有用土也要事先通知本人,让本人亲自到土地部门签字。但汀十村旧村改造项目负责人在部分拆迁户未与村里达成拆迁协议的前提下,伪造了该部分村民的签字,向汀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 记者核实: 记者致电瑞安市国土局汀田管理所,相关人士称,汀十村旧村改造项目启动前,村委会均已和该村121户村民签订过旧村改造协议书,并协商好相应补偿措施,土地管理部门并不负责此事。对集体所有土地转国有土地一事,根据相关规定在旧村改造时,集体土地都会征为国有土地。 记者又联系了汀十村旧村改造项目负责人张某。张某说,汀十村共有121户村民,2011年该村启动旧村改造项目。2012年上半年,村委会召开大会,经90%村民代表同意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里与全村121户村民签订旧村改造协议书。但对于具体补偿措施,张某并未作回应。 村民陈某说,当年该项目负责人张某与其他村民签订旧村改造协议书后,与张碎南等18户村民一直没能达成拆迁协议,便伪造了他们的签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 对此,汀十村村委会相关人士则称,村委会并没有伪造张碎南等18户村民的签名。当年全村只有二三户村民没有签订旧村改造协议书,但相关的补偿措施都已落实到位。当年村委会两次贴出公告后,便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 随后,记者联系温州市国土局。该局相关人士称,由于旧村改造是村民自发的行为,在启动时会先由村委会或项目负责人与村民协商,并签订征地协议书,规定相关补偿事宜,再由国土部门确认报批省政府。
针对此事,温州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犯。由于旧村改造属于村民自发行为,应由村民自愿前往相关部门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国家征收用土,也应履行相应程序。(潘海波)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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