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天下农资 >> 浏览文章 |
|
农民买肥注意事项 农民购买化肥应坚持“四看、四不要”,才能避免失误减少损失。
“四看”是: 一看化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有经营化肥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尽量选择手续合法、有规模和有信誉的商店或企业厂家购买。 二看产品合格证,肥料检验单,并索取购销凭证。 三看肥料标识,分清肥料类别和性质;了解肥料的养分含量、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国家标准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要求)规定,肥料必须标明总养分(仅指N+P2O5+K2O )的含量,不得将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质加到总养分中。但检查时发现,仍有企业将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质加入到总养分中,欺骗消费者。对这种情况,农民兄弟要留意。还要注意,复混肥料上标明含有氯或氯离子时,在烟草等忌氯作物上不用或慎用,在幼苗上使用要适当远离根部,以免烧苗。标有含硝态氮的肥料,在水田种慎用,以免硝态氮的损失。 四看肥料企业是否办理了有关手续。例如,叶面肥、微生物肥要办理农业部肥料登记证;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等要办理省级肥料登记证,复混肥料还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等。 “四不要”是: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顾质量,购买假劣肥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目前,磷肥、复混肥质量合格率相对较低,特别是磷酸二氢钾,标识混乱、假冒产品较多,购买时要多留神。 二不要看“小”要看“大”。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名牌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督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用小字标出。如用大字在显著位置标出 “俄罗斯”,用小字标出“采用”、“原料”等,使人误认进口产品;还有的在显著位置标出“硫酸钾型”,在不显眼处标出“含氯”,以达到扰乱视听的目的。 三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在包装上大做文章,标以“生物”、“活化”,“绿色”等高科技名称,实际是一般产品。 四不要自认“倒霉”。发现假化肥或使用中出现肥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和消费协会等及时反映举报。(涵亦)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哪些化肥可做种肥下一篇:没有了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农民买肥注意事项]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