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农民互联网网友的爆料,发表在博客频道,现原文转发,希望曲周县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了解,给大家一个解释:
曲周县第二中学玩忽职守、不作为[2014-2-12 10:29:41|by:lvzhijun]
尊敬的报料台领导:
我叫孙广秀,男,1958年9月4日生,汉族,住曲周县安寨镇南辛屯村,是被学校监护不力,延误治疗导致病危的学生王晓静的舅舅。现在向领导反映王晓静作为未成年人在曲周县第二中学全封闭式教学的学校患病后老师不准假,在病情长达五天严重到不能上课时学校才通知家长回家治疗,但已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现在医院无法治疗,王晓静生命垂危的严重后果。
曲周县第二中学是一所全封闭式教学机构,学生的生活和教育全部由学校管理,学生不能随便离校回家,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方式学习和生活。我的外甥女王晓静今年15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2013年9月下旬,王晓静在学校期间因生病vzai学校的门诊拿了药但是没有治愈,王晓静的老师发现学生的身体出现问题没有及时的通知家长,仍然让其继续在学校上课,学校的门诊也没有正确的诊断出王晓静的病情,致使王晓静的病情持续加重,高烧不退,白血球高达28000多。在王晓静生病五天后,她的老师才给家长打电话告诉我们孩子在学校生病了。我们才能把孩子从学校接回家,当我们到学校的时候,老师不但没有让王晓静休息,不对生病的王晓静进行任何的照顾,反而让王晓静在教室学习,但她已经趴在桌子上,因疼痛难忍泪流满面。并且大哭。我们看到孩子时候,孩子已经因高烧不能行走,而是让我们家长从楼上把孩子搀扶下来的。孩子在下楼的时候也把脚扭伤了。当时接孩子的时候是早起6点半,那几天学校正在考试,就在这种病情严重的情况下,老师还说到8点20还有一堂考试,你到家给王晓静打一针,你再把她送回来,不能影响8点20的考试。因为孩子学习成绩好,在邯郸市演讲比赛中荣获第三名,在学校考试每次成绩都是优秀,所以老师为了给学校争光,为了班级的荣誉,为了自己多领奖金,竟然不顾学生死活,这不是玩忽职守吗?我们把王晓静接回家后在家里的门诊输液两天不见好转,遂到曲周县侯村中心卫生院检查,后转至曲周县医院,后又转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经诊断王晓静为中枢神经分流感染、病毒性脑炎、继发性癫痫、肺部感染、应激性溃疡。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住院期间,王晓静基本上处于植物人状态,最后在治疗无望,不能控制病情的情况下,医生为孩子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医生告诉我们治疗勿忘让我们回家为孩子准备后事,无奈我们只好把孩子转院到曲周县医院,现在已经在曲周县医院维持治疗两个多月。最近医院给孩子检查,孩子又增加了重症脑萎缩。因为王晓静现在还是未成年人,并且是住校生,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应该有学校负责,学校是其监护人,学校应该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王晓静在学校期间,生病后学校不但没有及时治疗,没有及时的通知家长,导致现在延误病情到不能治疗的程度,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脑炎通常是因流感引起的,在孩子生病的初期,学校发现后,及时通知家长,及时治疗,该病是可控、可防、可治的。如果学校的门诊能及时诊断出病情,孩子的病也是可以治疗的。并且学校应该为学生建立健康卡,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学校更应该组织学生接种疫苗。教育部门应该对学校进行监管,组织学校和防疫部门为学生接种疫苗。但是学校和教育部门都没有对此做一点工作。
综上所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由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现在王晓静的病情现在无法治疗,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们四处借钱,已经花去医疗费几十万元,现在基本还是植物人状态。为此我向领导反映这一情况,希望领导百忙中能给予解决,还我一个公道。
反映人:孙广秀,联系电话:13930072725
2014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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