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河北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村校园内禁经营儿童食品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净化农村儿童食品市场。 据了解,食药监部门将全面核查清理儿童食品批发、零售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儿童食品的行为,对中小学校园内经营儿童食品的,原则上不予许可。同时,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经营者长效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儿童食品。食药监部门还将认真开展校园内、校园周边、儿童食品批发以及零售户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实施挂图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河南上访者杀死截访者 死者押送1次或挣200元下一篇:没有了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