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少年犯了伤害案 虚报岁数惹麻烦

时间:2013年11月2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在校生故意伤害案时,案卷中户籍等材料显示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已经满十四周岁,但其本人及其家人提出不满十四岁。
  犯罪嫌疑人出生在东北农村,为了核实他的年龄问题,司法机关远赴东北,辗转数地,行程几千里,费尽周折,最终查清了实际年龄。
  按照实际年龄,该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避免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家人对检察官连连感谢,对虚报年龄后悔莫及。
  在农村,给孩子报户口时虚报年龄的现象比较普遍,其中,大多是将年龄报大。主要原因有为了能早结婚,参与村集体分红等。在有些富裕的村庄,村集体分红时,金额因年龄不同,有较大差距。然而,虚报年龄既违反户籍管理的规定,还可能带来诸多问题。近年来,裕华区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多起当事人虚报年龄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年龄事关刑事责任追究以及量刑等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在某些犯罪中,以被害人的年龄作为是否够罪和从重处罚的条件,例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为了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许多特别程序。例如,对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应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等。
  为了孩子以后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检察官提醒,严格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 曹向荣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变
    转自腾讯新闻[查看]
    石家庄北跨战略实施
    初冬之际,走进正定县丁家庄村,村民们基本上把家都搬完了,祖祖辈辈在这里[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