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报讯(记者张宝程)11月21日下午,保定市安新县官方向媒体发出通报称,该县警方正积极调查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该县“18年前超生女婴被抱走”事件。但鉴于“事发时间久远,相关当事人都已离开原工作岗位,有的已离退或去世,还原事实真相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了解到,1995年5月28日,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的第3个孩子降生,是个女儿。因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同年6月7日晚上,乡政府领导派当时在乡派出所当临时工的村民夏金成来到其家中,劝说其将孩子送人,遭到拒绝。1995年6月8日,他们出生11天的女儿被人留下400元钱后强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
安新县官方在通报中称,刘老根、夏凤各夫妇“18年前超生女婴被抱走”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此,安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调度,因刘老根夫妇于2013年11月4日下午正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故决定将此案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据安新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邵永进介绍,2013年11月4日下午刘老根夫妇正式向圈头乡派出所报案后,安新县公安局立即抽调专门力量就此案进行调查。目前调查人员已经先后多次到刘老根家了解询问线索,调取相关资料,走访相关人员,正依法有序开展工作。由于事发时间久远,相关当事人都已离开原工作岗位,有的已离退或去世,给调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还原事实真相需要一个过程。
据了解,刘家已就该事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明确告知圈头乡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对原告处罚的信息,以及被处罚的女儿送养及收养情况。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立案审理。同时,安新县政府已委托代理人提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