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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上庄镇政府:孙某领取8000元占地补偿
就大车行村孙某来信反映的占地赔偿问题,石家庄鹿泉市上庄镇政府调查后答复:2006年12月,槐安路占地征用当事人所提地块,实际测量数是2.431亩,赔偿总金额为58223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52323元、小麦青苗费2000元、玉米青苗费1900元、奖金2000元。一品西山项目征地时,当事人提出该地属于其口粮田。经实际测量,该地北面0.066亩在槐安路绿化带外,其所提0.72亩属槐安路绿化带。考虑到当事人已耕种多年,虽槐安路占地时已进行过赔偿,但还是再次对其进行了补偿。对其0.066亩进行征用,0.72亩槐安路绿化带土地进行附着物赔偿,补偿金额总计8000元。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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