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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人社局:闫某不能享受相关荣誉津贴 南河头乡东单桥村退休教师闫某来信咨询1986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园丁,能否享受相关退休荣誉津贴问题。沧州市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调整荣誉津贴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4号)规定:“办理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荣誉津贴程序。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填写《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离退休后荣誉津贴申报表》并附荣誉证书或劳动模范荣誉纪念证书原件,按下列程序办理:先进工作者分别报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经查看当事人荣誉证书并与县总工会核对后,确认其不属于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故不能享受荣誉津贴。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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