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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发展改革局: 北环菜市场有自主定价权 献县乐寿镇南关村一村民来信反映农贸市场收费等问题,献县发展改革局调查后答复:献县北环菜市场2003年建立,是经工商部门批准,由个人投资合伙经营管理,上菜车辆和卖菜车辆收取3~5元、大型车辆收取10元车辆摊位占地费,消费者进市场一律不收费。市场所收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市场维护扩建、占地租金、卫生管理、管理人员工资支出。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31号)规定,“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农贸市场开办者制定”,该菜市场属于个人投资、合伙经营,收取摊位占地费属自主定价权限。
(作者:张宝程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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