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草案》中有关有机肥生产企业的补贴与优惠政策已较为明确,致使“有机肥企业春天将来”的说法充斥网络,例如芭田股份等多家与有机肥相关的上市公司被指将成该政策的最先受益者。
政策向三方面倾斜
根据2012年7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可以预见《草案》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制度设计上,已由一般工业污染“以惩为主”的治理模式,变为“以奖促治”。政策倾斜将体现在三个可能会产生实际效应的补贴优惠上,分别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扶持、税收以及价格。
首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第26条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散养密集区域建设和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相关资金支持以及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此外,第27条指出,生产、销售、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购置并实际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和利用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28条则表明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可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运输价格和运力安排的优惠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
有机肥有望翻身?
《草案》通过后,业界普遍预测有机肥生产补贴将要落地。据了解,农业部及环保部都在酝酿全国性的有机肥生产补贴政策。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套的政策正在研究和制定中,随后将从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出对有机肥的补贴政策,以便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其市场份额。
事实上,有机肥在市场中的推广已有多年。数据显示2000-2010年的10年间,中国有机肥料销售年均增速达到56.72%,销售收入由2000年的3.55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317.63亿元,增长了近100倍。
在这样的增速下,有机肥体量仍远不及化肥,原因无外乎运输成本较高以及运输半径有限。此外,有机肥并不享受化肥的运价减免政策。而此《草案》中相关政策的明确,被业内解读为有机肥翻身的突破口。
政策优惠尚待落地
此番《草案》尽管在三方面对有机肥划归了明确的政策利好,但想要落地却并不容易。
以往国家对于有机肥产品的相关政策,原本就有《草案》中27条涉及的“免征增值税”。2008年6月1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但一名业内人士直言,广东省有机肥生产企业以小型居多,很多猪场出售有机肥根本不受工商行政管理,新政中的优惠能否使其规范化,尚需时间检验。
同样,28条提到的价格补贴,全国各地力度不同。据了解,从2004年起,上海开始实施有机肥政策补贴,目前每吨补贴200元。北京、江苏、山东、河南等地也陆续开始实行有机肥的补贴政策,北京每吨补贴450元,山东、河南和江苏的补贴标准则在180-250元之间。
从申请补贴程序看,以江苏省为例,首先企业要有一定规模,有机肥产品必须登记注册;其次要到省土肥站申请列入有机肥补贴企业;通过后,参加各县的商品有机肥补贴项目招标;然后签合同供肥,每吨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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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分为纯有机肥以及生物有机肥,前者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后者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不管是哪种原料,制成有机肥都需要经过发酵腐熟的过程。据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