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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点小钱动菜刀 砍人重伤闯大祸
肥乡县某村村民吴某在本村吴某某家喝酒后一块玩麻将,因输掉30元赖账,被吴某某打了两记耳光。谁知,吴某怀恨在心,不久怀揣一把菜刀来到吴某某家,趁吴某某出去之机拿出菜刀将吴某某妻子砍成重伤。近日,肥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6月1日夜,吴某和另一村民来到本村吴某某家喝酒,一直喝到深夜。喝多之后,仨人拉上吴某某妻子一块玩起了麻将。谁知,吴某手气不佳,不一会儿便输给了吴某某30元。
这时,吴某身上没钱了,于是便向吴某某借50元,吴某某不借。吴某便说:“不借这50元,那30元我也不给了!”吴某某一听急了,顺手给了吴某两个耳光。大家不欢而散。吴某和另一个村民各自回家,吴某某夫妇关门睡觉。
回到家后,吴某觉得那两个耳光挨得冤,于是便揣起菜刀来到吴某某家。吴某某开门后,吴某突然有点胆怯了——吴某某身强力壮,吴某打不过人家。
吴某对吴某某说,都是自己的错,那30元一定会还,希望对方能原谅自己的失言。吴某某原谅了吴某。这时,吴某某说有事要找人商量,便出门了。
吴某见机会来了,便拿出菜刀向吴某某妻子的脸部、颈部等处乱砍一阵,将其脸部、颈部砍伤,数颗牙齿砍掉。经法医鉴定,吴某某妻子构成重伤。
肥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致其重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邯郸市肥乡县人民法院 郑永涛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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