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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陌南镇政府: 刘某危房已列入改造计划
献县陌南镇山秋村刘某来信反映住房保障问题,陌南镇政府调查后答复:当事人刘某单身,残疾,享受五保待遇;其居住的房屋3间存在危老破旧情况,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因上半年危房改造工作基本结束,未列入上半年计划。经与本人协商,列入下半年危房改造计划。可先进行危房改造,然后按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在镇政府的监管下,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落实。
平乡县宣传部:
闫某反映问题力争早日解决
平乡县丰州镇东田村闫某来信反映宅基地问题,平乡县宣传部对此答复:2012年7月,经丰州镇相关领导、丰州镇群工站、东田村村委会调解,苏某同意放弃争议地块。但苏某已在此地块上进行了基础建设(拉白灰及垫土方),纠纷地块的变更形成争议。因双方在清除基础建设的补偿金额上差距太大,调处工作异常困难。目前已责成相关部门积极调处,力争早日解决问题。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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