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靖安镇西庄村张某反映的诸多村务问题,秦皇岛市昌黎县宣传部、靖安镇党委政府调查后答复:国土局征收西庄村土地属一般农田,符合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龙公司征用后未形成任何建筑,也未发现多征160亩。因有群众反映贿选,民政局向张某出具了暂不能履行村干部职责书面答复。第九届选举得票未过半数不能当选。由于有人阻挠,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只能搁置。2012年3月,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相关干部任西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持该村全面工作。因有人阻挠,导致2007年镇人大代表选举失败,名额空缺。2008年12月,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包括西庄村在内的部分村“两委”公章由镇农经站代管。张某声称公章丢失,镇政府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刻了新章。
张某任职该村第六、七届村委会主任期间,向镇农经站报账截止到2008年7月,之后一直未报账,也未公开。涉及收入24.95万元,支出65万元。今年3月以来,该村财务一直按规定公开。2012年7月2日经该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收回村北28亩地及到期的120余亩葡萄园,由村集体投资整体开发建设西庄村新民居,附合条件的村民均可认购。该项目被县政府列入2013年重点城镇建设项目,已报请县规划局完成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当事人所反映的家玻璃被人砸坏,公安机关查无结果;与本村一村民因分地发生争吵受轻伤,法院判决相关村民被管制两年,赔偿医药费3242元。2012年10月,张某进京上访,在车站广场外大声演讲造成恶劣影响,在劝说未果情况下被驻京稳控人员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