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农民互联网继续参与话题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http://www.nongmin.com.cn/space/?6/log/176068
马振军(河南省西峡县丁河镇):
一肩挑争议多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规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如:村民实行民主选举。但基层政府对村委会换届工作可以给予“指导、支持、帮助”,并未让地方政府规定具体的政策,“支书、村长”一肩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②宪法赋于每位村民(凡年满18周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竞选村主任的机会,“支书、村长”一肩挑剥夺了多数农民的被选举权,使一部分优秀农民失去了成为村主任的机会。
③违背“党政分开”的原则。党务与村务分开运作,这不仅是我们党的基本原则,也是村民自治的客观要求。“支书、村长”一肩挑使基层民主成为空谈。
④“支书、村长”一肩挑消除了村两委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会导致形成“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家长作风。实践证明,民主监督是否有效,关键是村民是否广泛参与、民主制度是否健全、村两委监督制约是否到位。
⑤由于某些地方基层政府的过多“指导”,导致基层干群关系紧张,同时造成了上访顽症的产生(低保访、宅基地纠纷访、入党难访等等),这与“支书、村长”一肩挑有很大关系。
国民的民主意识近几年已逐步建立起来,参政议政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但是现在村民不热衷选举,并不是村民不想让一位正直、有能力、有文化的人来当他们的村长,而是上面制定了很多框框,限制了农民被选举权的发挥。现实结果表明,有些选举结果并不是农民的理想选择,而是乡镇政府授意和主导的结果,选出的“村委会、村主任”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于是农民索性就无所谓起来,给发工钱去,不发工钱就不去,胡乱投一个票,或者不参与选举,这样就很容易让一些品德不高、口是心非的人通过合法的外衣上台。对于这样的苗头,我觉得应该及时纠正并对村民进行正确引导,要他们珍惜自己手里的选票,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民主制度,同时被推选出来的村官应该是为农民跑腿办事的人,如果选举出来的人是他们的“爷爷”,而且这个“爷爷”是政府用框框框出来的,这样因选举的错位导致选民民主意识的错位,只能使选举成为走形式的选举。
现仍有部分村民因为村官们为自己办了一点事情,总是感恩戴德,又吃请又送红包。殊不知,村官的权利是村民赋予的,他们应该为村民服务,谈不上感谢。服务好的村官,下次换届选举还选他;服务不好的村官,咱们村民有权提名罢免他。因为村民有选举权、罢免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知情权、上访权等等。
“支书、村长”一肩挑,这不能不说是选举的倒退,但因选举的错位导致了选民权力的淡化和民主意识的淡薄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苗头。村支书兼了村主任,表面看贯彻上级的意志力是强化了,但将削弱村民的自治力与村委会的权力,同时造成了村民对选举工作的抵制、反感、不参与。
“支书、村长”一肩挑,村里干部的交叉任职,表面看人员似乎少了,但人员少并不意味着成本省了,没有监督与权力滥用往往会导致成本的成倍上升。近几年来,基层村民上访量有增不减都足以证明了“支书、村长”一肩挑的弊端。无论在选举中政府是否操纵选举,都会给村民留下操纵选举的影响,事实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巧合,让村支书都巧合成了村长。本来我们的村民民主意识就弱,再这样一来,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就更弱了。
李向红(邢台市柏乡县固城店镇城阳村):
四大隐患
首先,支书主任一肩挑破坏农村的和谐民主。现在农村执行的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委员会由村民选举产生,并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试问,支书和主任一肩挑后,支部如何对村委会形成监督呢?自己监督自己,监督恐怕就成了一纸空文。
其次,形成农村腐败。一肩挑后,造成支书权力过大,原来支书主任协商解决事情就变成了支书一人言,想怎样就怎样,村民议事制度就成了农村的摆设,会破坏农村的民主气氛。不仅如此,可能还会造成农村财产的流失,让民主理财无法安全有序进行。
第三,容易产生干群矛盾。村民代表民主解决的事情万一和党支部的决定发生冲突,是执行党支部的决策,还是执行村民代表的决定,恐怕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按照支部的决定吧,有伤党在农村的形象,执行党支部的决定吧,又让民主决策失去价值,长久下去,必定产生干群矛盾。
第四,一肩挑后,原来两个人干的事情现在成了一个人干,支书有那么充沛的精力吗?即使可以让副职帮忙,但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帮助,时间长了,恐怕会导致村里的事情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给农村发展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和隐患。
李菲(石家庄市平山县):
关键是要有一颗公心
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对于村务公开和村庄建设来说,其实是利大于弊的,省去了所谓的大会小会耽误的时间,省去了“研究(烟酒)没完没了的闹剧”,可以真正将小康建设的步伐加快,将致富的康庄大道铺设得更加辉煌,是值得称道的。
然而,一些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人,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违背了村民的意愿,违背了自己竞选的承诺,开始在村子里胡作非为,甚至还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甚至是养小蜜,令村民寒心。而这种所谓的一肩挑,导致村集体资金流失严重,导致某些人“饱暖思淫欲”,作风问题突出。
笔者曾经在邻村目睹了龌龊的事情,村支书兼村主任,竟然为包养的女人投资70多万元在县城购买楼房,还让包养的女人为他生儿育女,最终因为遭到包养女人丈夫的要挟,村支书苦不堪言。而已经对村支书所谓的感情深到不能自拔的女人,竟然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这段孽缘殉情,真是令亲者痛、仇者快。而那个村支书,也因此颜面扫地。
为此,一肩挑的村干部除了廉洁自律,还应鼓励村民举报违规违纪村干部,加强上级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加强公检法对一肩挑村干部的审查力度。
徐贵吉(唐山市玉田县潮落窝乡东宋庄):
乡镇领导正不正很关键
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似乎无可厚非。现实中,村庄有党支部没村委会的状况有之,有村委会没党支部的状况更是有之,他们都在相互代行着权力,除弱化了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外,与一肩挑毫无区别。
然而严格来说,村支部是我们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他不是基层政权组织,所以许多人沿用习惯称谓村主任为村长是一种谬误。
本人生长在农村,耳闻目睹村里的方方面面,深刻认识到:农村的稳定、农业的发展、农民的福祉,关键不在村支书与村主任是否一肩挑,而在于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在农村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
据某地权威部门的统计数字称,对村官的举报、上访案例竟占总数的70%以上,《人民日报》“今日谈”曾称:“村官腐败成为激化农村矛盾、破坏农村稳定的一大根源”。
毋庸讳言,对村官的监督,目前而言村民很少有话语权,我认为有效的途径只能是自上而下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惟有乡镇人民政府勤政廉政,适时对所属村庄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即使一肩挑,也不会脱离正确的轨道。
反之,如果有法不依,即使不是一肩挑,其结果不是沆瀣一气,也是分庭抗礼。以各自掌控的极少数人的代议制民主取代全体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的村民会议,其结果是村民的权力被代表。如果乡镇政府不积极地履行法定的监督、指导义务,其状况自然可想而知。那70%的数据绝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全是来自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的村庄。
多凤书(石家庄市平山县):
影响发展和规划
看到这个题目,我是深有感触,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不适合村里的发展和规划。
记得2006年换届选举,我在党员选举中得票最多,被大家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镇包村干部在大会上明确分工,让我主持村里的全面工作,于是我和班子里的两名成员开始安排村里的浇地等一切有关民生的事项。一个多月后,村委会选举产生了村主任和两名委员。这时,令我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村主任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成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干部。村民们为我抱不平,几十个人到政府说事,政府可能考虑我是女同志,挑书记担子太重,于是让我担任副书记兼村委会会计。我服从了镇党委的决定。
回到实际工作中,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说白了就是他自己说了算,好多事我自己和班子其它成员都不知晓。特别是重大事项,过去两年了才在外边听说怎么怎么回事。这样组合的领导班子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满足发展和要求。结果经过一届的工作,在下一届选举中,镇领导和全体村民都认为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不适合村里的发展,后来选举都是村支书、村主任各是各,这样利于村里大事小情的相互商议。
如果村里有大的投资项目,一肩挑的干部就会独揽大权,甚至给村里造成重大损失。因为缺少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相互协商的机制。(女杰口述 多风书整理)
杨宗瑞(易县大龙华乡小龙华村):
四大不利
一、一肩挑弊大利小。利,只能说防止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各拉各的车,但实行一肩挑多年来,村里的建设和变化收效甚微,但腐败滋生严重。
二、一肩挑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凡事自己说了算,我行我素,没有后顾之忧。大多数一肩挑的村官,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把集体的财产想方设法、挖空心思化为己有,直至走向犯罪。
三、导致选举混乱。大多数村官,特别是能够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村干部,凭借着大家族的优势,拉帮结伙,仗势欺人,说一不二,横行村里,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四、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制跟不上。据调查,“村民组织法”实施多年来,好多村民或村干部根本就不知晓,什么财务公开、一事一议、村民理财监督小组等,全是走走形式。
建议下大力气在广大农村普及和贯彻“村民组织法”,建立建全村两委班子,严禁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发挥其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定时理财、监督的作用,真正建立起法律所规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有效遏制村官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