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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3年内遍及河北乡镇社区 石家庄和唐山市将先行开展试点 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全省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及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
《意见》提出,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签订至少1年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人。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在石家庄和唐山市先行开展全科医生首诊试点并逐步推行。 《意见》明确,要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要求。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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