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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没性生活 妻子不满起诉离婚陕西省石泉县两个年轻人经人介绍相爱、闪婚,可结婚近一年,双方却无夫妻生活。张萍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离婚。今年5月28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宣判此案,丈夫出具医院检查结果证明自己“正常”,法院驳回张萍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28日,张萍以丈夫李伟“性无能”、结婚近一年自己仍是处女为由要求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而丈夫称自己无生理问题,是因为妻子拒绝过性生活所致。张萍诉称,2011年12月,她与李伟经人介绍相识,3个多月后闪婚。婚后初期,两人从未有过夫妻生活,张萍起初并未在意。但结婚半年多后,双方仍未过夫妻生活,她劝丈夫到医院检查,丈夫却以多种理由拒绝。此外,婚后李伟时常不告知家人行踪,张萍对他的社会活动也一无所知。今年2月15日,张萍回到娘家居住。3月份,一纸诉状将丈夫李伟告上法庭。 对妻子请求离婚的诉求,李伟称,婚后他多次要求与妻子过性生活,但妻子拒不接受,他只好一味迁就。李伟还出具了安康市中心医院诊断其生理机能正常的医学证明,对此夫妻双方均无异议。 法官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相识时间短,但感情尚可。通过医院检查,被告并无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原告认为被告隐瞒疾病,婚后夫妻性生活不和谐致感情破裂理由不成立,故对离婚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毛明博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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