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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播报-蔚县民政局:正为郭某办理五保供养手续针对西合营镇南洗冀村郭某来信咨询的申请五保供养问题,张家口市蔚县民政局答复: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经会同西合营镇民政办调查了解:郭某现年51岁,单身,肢体二级残疾,于2006年1月申请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现在,郭某已51岁,年龄较大,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也年事已高,承包的12亩耕地也转租他人耕种,抚养能力有限。其弟、妹扶养又有一定困难,可以申请五保供养。 目前,西合营镇民政办正在协助其办理五保供养相关手续。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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