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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学法 犯罪嫌疑人胡某曾在被害人刘某家地里偷得辣椒(价值450元),被刘某发现,后经人说和,胡某将所偷的辣椒送回刘某家,并赔偿刘某2000元钱。事已至此本该完结,但谁知犯罪嫌疑人胡某一直对此事心怀不满,遂于2012年10月27日晚纠集贺某(在逃)和李某(在逃)到被害人刘某家将其打伤。近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胡某依法批准逮捕。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胡某开着三马车到前韩旺村北一处辣椒地里,将已经砍下来的辣椒装了一车之后拉回家。 第二天早上,被盗人刘某找到胡某家说胡某偷了他家的辣椒,并让赔5000元钱。后经人说和,胡某将偷来的辣椒送了回去,并赔偿给刘某2000元。 事后,胡某越想越气。过了十来天,10月27日晚上,胡某晚上喝了些酒,想到“送”出去的2000元钱,越想越别扭,便纠结贺某和李某一起去了刘某家将其打伤。 经衡水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鉴定书证明,刘某构成轻伤。 衡水市武强县检察院 国伟 刘金英 (作者:国伟 刘金英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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