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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一读者:土地补偿款终于执行了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九街村闻某来信反映,2011年法院判决南水泉村给付土地补偿款及诉讼费共计104024元,但该村村委会只给了两万元,剩余的84024元迟迟不予给付。本报将其来信转给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近日该读者又给本报来信说,2月1日,张家口市中院来人到镇政府解决此事,南水泉村村委会终于在2月5日将剩余的土地补偿款给付到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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