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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猫偷狗也算贼
过去人们常说:“偷猫偷狗不算贼,让人抓住挨顿捶。”然而就在前不久,承德市平泉县的崔某却因偷狗被平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最近几年,名犬价格飙升,成千上万,甚至高达数十万,偷狗之风悄然兴起,一些不法分子梦想靠偷狗大发不义之财。崔某见有机可乘,想起了“偷猫偷狗不算贼”的老话,在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盗得狼狗、藏獒、牧羊犬多条。失主报案,崔某最终落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示:偷猫偷狗至少是违法行为,如果偷盗数额较大,就是犯罪行为。奉劝那些梦想靠偷狗发财的人,赶快走出“偷狗不算贼”的误区,消除侥幸心理,否则被抓后“挨捶”事小,同时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承德市平泉县法院 李立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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