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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打工遇尴尬 口头协定维权难 假期或课余,许多大中专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积累社会知识、增加经验阅历利用打工等方法参与社会实践,这本是件好事,但是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一些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劳动保障知识,往往在劳动安全、劳动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处于被动或劣势。
司法机关提醒广大学生,打工求职要保持警惕、注意维权,以防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某学院经济管理系09级学生张健就遇到了一件令自己头疼的事。 他在去年春节期间到一家电脑经营部打工,与雇主口头商定一天工作8小时,月薪1200元。但从第二天开始,雇主常常临时提出加班,一天下来往往工作十个小时,而且没有任何补贴。 因不堪忍受工作压力,10天后张健提出中止打工,但雇主以双方约定工作期限未满自动放弃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薪酬。 由于自己是外地人,只有口头约定,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劳动保障知识,张健吃了“哑巴亏”。 笔者了解到,每年寒暑假,是大中专学生打工被骗事件发生的高峰期。大部分学生由于缺乏合适的打工信息渠道,经常通过网络广告、中介公司信息寻找工作。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学生缺少社会历练、求职心切的心理,以收取“保证金”、“押金”帮学生找工作为名,收钱后却谎称工作暂时没找到,等学校开学后学生无法再去工作时,中介机构就可以乘机赚取一笔中介费。 据了解,目前大中专学生假期打工主要有几种形式:一是在超市、商场、饭店、酒楼等场所做营业员或是服务员,工资一般按月计算;二是派发传单、做产品促销,多为短期、临时性质,工资常常按天或者按小时计。招收假期工的单位多为饮食、零售等服务行业。由于工期短、人员流动快、劳务关系复杂,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学生往往难以维权。 尽管不少学生热衷于打工,但对短期工权益维护的意识却普遍较为薄弱。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或曾经打假期工的学生,大多数学生都表示事前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多为双方口头约定,个别学生甚至认为签订协议不重要、太麻烦。有的学生则表示无奈,曾经遭遇打工陷阱的大学毕业生王鑫瑜感慨:“学生大多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打工过程中一旦权益遭到侵犯,也不知道应向哪个部门求助,很多时候只能忍气吞声、放弃维权。” 对此,廊坊市安次区法院法官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学生寒暑期工维权方面还存在盲点。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是合法用工前提下的劳动纠纷,而学生在假期打工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部门受理的范围。 法官提醒,学生打工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用工信息,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约定工时、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一旦自身权益遭到侵犯,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廊坊市安次区法院 易丽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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