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再剪报》文选(4272)方志敏 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 [收藏主题] |
liuchuntai 发表于:2021/7/22 6:51: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再剪报》文选(4272) 方志敏 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 王 丹 方志敏2009年当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899年8月出生,江西弋阳人,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激动地写道:“从此,我的一切,直到我的生命都交给党去了。”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方志敏先后任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中共江西区委工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农民协会秘书长。1927年3月赴武汉,当选为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方志敏组织农民武装,进行暴动准备,并与邵式平、黄道等人组织领导了赣东北弋阳、横峰地区农民起义,创建赣东北革命根据地,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1930年起,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根据地。 1934年11月底,方志敏奉命率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北上,任红10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在皖南遭国民党军重兵围追堵截,艰苦奋战两月余,被7倍于己敌军围困。他带领先头部队奋战脱险,但为接应后续部队,复入重围,终因寡不敌众,于1935年1月在江西玉山陇首村被俘。 在狱中,面对敌人严刑和诱降,方志敏大义凛然,坚贞不屈。在极端艰苦条件下,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著名篇章。“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 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江西南昌英勇就义,时年36岁。(5月16日《人民日报》)载第917期《再剪报》 |
|
分享到 | |
支持(0) | 反对(0) 顶端 底部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