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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对土葬实行处罚有没有法律依据[2009/4/11 9:29:00|by:zhuiyun]

民政部门对土葬实行处罚有没有法律依据


殡葬改革实行了很多年,但改革的目的和效果,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非就是多了火化一个环节,其他一切照旧,大操大办非但没有有所收敛,反而因为火化了,更加愈演愈烈。民政部门对此视而不见,但却抓住一点,那就是人死后是否火化?没有火化,好!拿钱来。他们对不火化的处罚标准:人民币四千元。不给钱,死人不许埋,偷着埋了,也要挖坟焚尸。


笔者不想讨论殡葬改革对民众有多大的实惠,我只想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民政部门这种理直气壮的处罚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谁有权利制定处罚的标准和性质?难道我们执法的目的就是收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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