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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经适房变身单位福利房 监管为何形同虚设?[2014/2/24 13:50:17|by:liuheliang]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户型三房两厅,最大建筑面积超260平方米,还配有车库,这样的小区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却是河北省邢台市的一处经济适用房项目——温馨家园小区。温馨家园是邢台市的一项重要安居工程,近日,该小区的施工方向中国之声反映说,开发商将原本设计图纸为80平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型,更改为10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进行施工,小区被邢台市党政机关多个单位团购一空。经适房,最终成了机关单位的福利房。(中国之声)
   本应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摇身一变却成了“高大上”的“政府机关大院”。这不得不说,是对经济适用房制度莫大的讽刺。这一边中低收入者翘首以盼,却依然无处栖身。那一边政府机关的公务员们只花了极低的价钱,就住上了“高大上”的楼房,甚至有的人将其转手出售从中牟取暴利。作为经适房的开发商,享受着各种优惠政策,私下改变房屋户型与性质,也从中赚的盆满钵满。为何国家的一个好政策,到了基层就会变了样,如此明目张胆擅自改变经适房性质的违规行为,为何就能够轻易得逞?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变相默许?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都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确定了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及其相关的建设标准,从其规划到建设再到最后的分配,都必须严格按照政策与法规的规定来执行,任何单位都不能擅自私自改变。然而,政策与法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总是显得苍白无力。开发商受到利益诱惑,私自更改了户型的设计,那么相关的监管部门为何会视而不见,与之同流合污?最终经适房又是如何能够被变身福利房,惠及了众多机关公务员?相信没有众多部门间的默契“配合”,是很难达到如此目的的。这其中的奥妙,着实耐人寻味。
   经济适用房被变身,这已经不是第一例,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例。这样的事件,之所以能够屡屡上演,无非都离不开一个“利”字。开发商为了利,而敢于铤而走险,监管部门为了利,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关机关单位为了获得便宜福利房的大利,更是趋之若鹜。这样的利应该都是摆不上台面的,其中涉及的规则与黑幕,也许只有这些部门间心知肚明。事件中,唯一无利和受伤的就是普通百姓。国家对于中低收入者的优惠政策,就这样在某些个人与部门黑手的联合运作之下,化为了泡影。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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