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姓名:保密
  • 性别:保密
  • 地区:保密
  • QQ号:917144932
  • Email:liuheliang889@126.com
  • 个人签名: 保密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787 篇
    回复总数:3469 条
    留言总数:15 条
    日志阅读:242361 人次
    总访问数:436454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liuheliang发表的博文
[原创] 官微配裸图 怎可公开耍流氓?[2013/12/25 22:06:29|by:liuheliang]
   河南旅游资讯网官方微博24日发布的一张“裸女”微博配图,引起网民议论,目前该微博已被删除。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负责人称,配图是焦作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二届神农山人体摄影创作活动的照片,微博内容为推广河南冬季旅游,无不正当引导之意。(人民网)

   裸女的照片出现在了公共网络上,而且是出现在某政府机构的官方微博上,这真是有些让人大跌眼镜。我们暂且不降这张裸图定性为色情图片,因为这需要公安机关来认定,我们只是从普通公众对法律和常识认知的角度来探讨。政府机关官微应当发布怎样的内容,树立怎样的形象,起到怎样的社会引导作用?是否可以发布一些对公众有可能造成不良感官,甚至是带有低俗与误导性质的内容呢?

   对于这张裸图,其实应该很好定性,但是在该事件中似乎却少了这个能够定性的权威,那就是公安部门的身影。不知道是当地的公安机关对同属官方的机构网开一面,还是认为这样的事情是小事一桩不值得去“较真”。这个事说小是小,如果说大也是大,图片如果在定性为普通图片时就是小事一桩,如果图片经过鉴定属于色情图片,那就公开传播淫秽内容,触犯了法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在此事件中的缺失,显然是不正确和不恰当的,让公众对于此事件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结论。

   不管事件有没有一个准确的定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官方机构的微博发布这样的内容肯定是不恰当的。发布如此内容,不管是出于何等目的,岂不是向公众公开传达不健康的信息。就算犹如官方最后的解释此裸图是艺术照片,那么艺术照片究竟又是如何定性的,艺术和色情之间有没有绝对的界限,艺术照片又适不适合在如此公开的公共网络上发布呢?作为官方机构的微博,面向的是整个社会大众,其承担的不仅仅是部门的责任,更是承担着社会责任,要向公众传达积极向上健康的内容,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官微作为政府机构的窗口,其形象是首位。良好的形象也需要合格的管理者,出现如此公开耍流氓的情形,说明管理者的思想是龌龊和不合格的。如此素质的管理者,又怎能够好好的为百姓服务呢?如果说公开耍流氓就止于此,倒也罢了。可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却能够依然耍流氓就是一种境界了。做错了事,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死不承认错误,这似乎是我们某些部门一贯的作风。配裸图被曝光后,官方给出的解释是艺术照片,既然是艺术照片应该是很高尚的,那么为何自己又要删除和道歉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阅读次数(218) | 回复数(2)
上一篇:[原创] “弃婴岛”不应成为鼓励遗弃的温床
下一篇:我真的喜欢上了你

loading...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 技术支持:优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