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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恶犬频伤人 不该发生的“人祸”[2013/6/28 22:56:51|by:liuheliang]
   6月27日19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人王某(女,29岁)领其3岁半的女儿李某到大连高新园区梁家沟内一工地的小卖店内购买水喝,母女二人刚进入到商店的院内,突然从围挡的院内蹿出一条黑色藏獒,将李某的脖子左侧咬住,孩子母亲等人急忙用砖头、木棍驱打,藏獒被打跑后,商店服务员马上联系商店主人的哥哥驾车将李某送到大连附属第二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新华网)

   3岁半的小女孩,被恶狗咬死,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让人心痛不已。这已经不是第一起恶狗伤人的事件了,就在最近短短的一段时间内,频频出现了多起恶狗伤人,甚至吃人的新闻,不仅让人惊叹。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一位老人,晨练时被两条恶犬咬死,咬的只剩骨架;山西一名8岁小女孩,被恶狗撕咬几分钟,险些丧命,等等诸如此类的事件。每一次都刺痛了人们的神经,恶狗为何能够频频伤人,甚至吃人,其根源究竟在哪里?在现在的社会出现如此悲剧,究竟是正常还是不正常?恶狗伤人,究竟是不可避免的天灾,还是人祸?

   恶狗伤人,这样的悲剧,无疑是人祸。发生这样人祸的根源,无非是这几个因素,一是养狗者,二是某些爱狗人士,也就是所谓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其三就是相关的监管部门。

   如果要追究恶狗伤人的责任,首先养狗者难辞其咎。作为养狗者,没有很好的看管,任由其到处伤人,应当是第一责任者。狗常常被称为人类最亲密的朋友,所以很多人都有养狗的习惯。但这个朋友毕竟属于动物,却很多狗都存在一定的攻击性,危险也是时刻存在。再有,狗也是狂犬病等多种传染病的载体,每年因此造成的伤害应该不在少数。养狗者或出于喜欢,或出于某种目的而饲养,但对于有危险的动物,尤其是大型犬只,一定要进行圈养,不能任由其四处乱窜。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去养狗。恶狗一旦伤人,养狗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必须对养狗者实施严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些无良的人随意饲养犬只。

   某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经常打着动物保护主义的旗号,四处宣扬不滥杀犬只,保护流浪犬等等。甚至采用极端手段,拦截运送狗的汽车,阻止有关部门对流浪狗的扑杀。正是因为有这些整天吃饱闲着没事干的人,纵容了某些养狗者的饲养行为,妨碍了有关部门对犬只的治理,使得如今的恶犬数量逐步增加,尤其是一些流浪犬,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试想,如果恶狗咬伤的这些所谓爱狗人士,咬死的是他们的父母家人,那么他们还会不会继续大谈保护呢?在这些人的眼里究竟是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

   在很多地方都规定了养犬要进行登记,禁止饲养大型犬只,但是这些规定都往往是形同虚设,不按规定进行养狗的行为屡禁不止。这说明相关部门的监管存在一定漏洞,相应的处罚措施也不够,缺乏有效而严厉的惩处手段。只有加强监管,对不按规定饲养犬只的人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甚至采取刑事手段,对于那些大型犬只,该捕就捕,该杀就杀,决不能心慈手软,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恶犬泛滥的局面。

   恶犬伤人,甚至吃人,这样的悲剧本不应该上演,可就是某些人为了自己的所谓喜好,而无视他人生命。在人的生命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能成为理由和借口。当面对一条条生命被恶狗夺去的时候,还在叫嚣着什么爱狗与动物保护,那么首先请将他拖出去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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