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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喜欢[2010/6/9 22:06:00|by:liulifen]

我是个固执又迷糊的人。


听到一首歌,好听,便反反复复日日去听,不知厌,不觉烦。


我喜欢凤飞飞的《追梦人》,忧伤里让我想起青春里最美丽最飘渺的梦;我喜欢马修·连恩,布列瑟农,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人喜欢听的歌,虽然听不懂歌词不懂含义,但是旋律里有着同样属于孤独的、属于忧伤的情愫。我还喜欢张国荣的《倩女幽魂》,原因还是里面噬骨的孤独和忧伤。


难道我喜欢孤独和忧伤?


也许,这是骨子里原本就有的吧。


其实,一个人能常常拥有孤独,挺好的。孤独的时候,我们才够自己,才够悲情。忧伤也是美丽的,只要我们能让自己的忧伤开出花来。


 



说到喜欢,真的好多好多。

我喜欢逛街,而且是和朋友一起。


男人通常觉得女人一起逛街纯粹就是浪费时间,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浪费。喜欢和朋友一起逛街的时候边看漂亮的衣服边说些只有女人们才会说的闲言碎语;喜欢逛街的时候看漂亮的女人和漂亮的孩子,然后想到自己和自己的宝贝;喜欢在打折的地方驻足,即使不需要也想法看看是不是有需要的;喜欢……总之,坚信喜欢逛街的女人才是女人!

我喜欢看书,觉得好书就和恋人一样,只要看不完便朝朝暮暮总思念。那种思念是真的思念啊,走路的时候,跌一跤爬起来也是笑的,因为我正品味着想着书里的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人物,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因为妈妈不准在吃饭的时候看书,只好速战速决吃完饭好去看书。

说到看书,又有故事可说了。姑姑和叔叔们说,你们觉得你大伯有才啊,他诗词歌赋样样通,写一手好字,画一幅好画,可是,以前家里的春联你爷爷从不让你大伯写,是嫌他写的不好,当时过年的时候一条街的人都来找你爷爷写春联。还有你爷爷可是双手写毛笔字的人,没上过学在北京做工的时候却通晓四国语言。他爱看书,你们爱看书的习惯估计就是从那里遗传下来的。呵呵,我笑了,原来我们也是书香世家啊!

真的,我们家的人都爱看书。大伯,大伯的儿子大哥,大哥的儿子昊天,嫂子说家里桌上有书,床边有书,沙发上有书,就是厕所里也放本书,因为哥哥喜欢信手沾来就看以看书。嫂子还说昊天的妹妹妞妞在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学哥哥拿着书玩,后来学上学的哥哥拿着书翻看,虽然常常是倒着的。我们家,爸爸爱看书,以前出门回家总会带回几本书来,弟弟最爱的是武侠和军事,我喜欢的是小说散文。叔叔也爱看书,都是拿着一本书看到迷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人。不管怎样,即使爱看书没让我们家增加多少财富或者让我们多么的出众不同,但是爱书总然是好的。



说到喜欢,真的还有好多好多的喜欢啊。

我还喜欢写文字,我从不说自己爱“写作”或者说"爱好文学",怕亵渎了写作的庄严和文学的神圣。我只是一个渺小的、卑微的用自己认识的那几十个汉子码在一起说出个好歹意思的人,所以我只说我爱写文字。

“写文字”这三字多么的淡然!这三个字就像我喜欢写的那些淡然的文字一样,不做作不矫情。我只是为了我,我才写,不为名不为利!

我更喜欢的是做自己,纵然世事多艰,真诚难,难真实,但是,如果我做了我,那就是成功的我。我是这样想的,一个人,如果连一个真实的自己都隐藏,连自己的真心都不敢表达,那该是多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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